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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九游体育包干价竣工结算_钢结构电梯报价包干价_房屋完工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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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九游体育装饰
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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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施工合同书

一、词语涵义

1词语涵义

除上下文另有规定者外,合同中以下词语应具备本条所具有的意义:

1.1有关协议双方和监理人的词语

(1)发包人:指专用协议条约中写明的当事人。

(2)承包人:指与承租人签署本合同条款书的当事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人处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人:指专用协议条约中写明的由发包人委派对本协议出台监理的当事人。

1.2有关协议组成程序的词语

(1)协议程序(或称合同):指由承租人与承包人签署的为完成本协议要求的各项工作而列入本协议条件第3条的所有程序和图纸,以及其它在合同书中确定列入的文档和图纸。

(2)技术协议:指本合同的技术协定和由监理人做出或同意的对技术协定设置或补充的程序。

(3)图纸:指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和分包人按协议要求向承包人提供的全部图纸(包含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和由分包人递交并经监理人同意的全部图纸(包含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4)施工图纸:指下列第(3)项要求的图纸中由承租人提供或由分包人递交并经监理人同意的直接采用施工的图纸(包含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5)投标程序:指承包人为完成本协议要求的各项工作,在竞标时按投标程序的规定向承租人递交的招标报价书、已标价的项目量清单及其它程序。

(6)中标公告书:指发包人正式向中标人授标的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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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有关项目和系统的词语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为两者之一。

(2)永久工程:指按本协议要求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人使用的项目(包含工程系统)。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协议要求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种非永久工程(不包含施工设备)。

(4)主体项目:指专用协议条约中写明的所有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单位项目:指专用协议条约中写明的单位工程。

(6)工程系统:指组成或方案形成永久工程一个别的机电系统、金属构造设施、仪器装置及其它诸如的设施和设备。

(7)施工设备:指为完成本协议要求的各项工作所需的所有采用施工的设施、器具和其它装备(不包含临时工程和材料)。

(8)承包人设备:指承包人的施工设备。

(9)进点:指承包人接到完工通知后转入施工场地。

1.4有关工期的词语

(1)开工通知:指总包人委托监理人通告承包人开工的函件。

(2)开工日期:指承包人接到监理人按第18.1款发出的开工通知的日期或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协议要求的所有项目、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开工和通过竣工初验后在移交证书(或临时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

1.5有关协议价格和成本的词语

(1)合同价格:指协议书中写明的协议总金额。

(2)费用:指为推进本协议所产生的支出,包括管理费和应扣除的其它收费,但不包括成本。

1.6其他词语

(1)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采用本协议项目施工的场所包括在协议中指定成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它场所。

(2)书面方式:指其他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类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信件。

(3)天:指日历天。

二、合同文件

2语言文字和法律

2.1语言文字

2.2法律、法规和罚则

适用于本协议的刑法、法规和规章是华夏人民共和国国家的宪法、行政规章或者国务院有关部委的法规和项目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条例和法规。

3协议程序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程序应相互理解,互为证明。当协议程序产生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监理人做出解释。除合同另有要求外,解释协议程序的优先顺序要求在专用协议条款内。

三、双方的通常义务和责任

4发包人的通常义务和责任

4.1遵守宪法、法规和罚则

发包人应在其推进本协议的所有工作中违反与本协议有关的刑法、法规和罚则,并应承担由于其本身违背上述宪法、法规和罚则的责任。

4.2发布开工通知

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按协议要求的日期前向承包人公布开工通知。

4.3安排监理人迅速进点实施监理

发包人应在完工通知发出前安排监理人立即进入工地开展施工工作。

4.4提供施工用地

发包人应按专用协议条约要求的承包人土地范围和年限,办清施工用地范围内的拆迁和移民,按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用地。

4.5提供部分施工准备项目

发包人应按协议要求,完成由分包人承担的监理准备项目,并按协议要求的年限提供承包人使用。

4.6提供测量基准

发包人应按第27.1款和《技术协议》的有关条例,委托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现场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平点以及有关资料。

4.7办理保险

发包人应按协议要求负责办条件发包人给付的保险。

4.8提供已有的水文和地质勘测资料

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已有的与本协议项目有关的水文和地质勘查资料,但只对列入合同文件的水文和地质勘查资料负责,不对承包人使用下列资料所作的剖析、判断和结论负责。

4.9及时提供图纸

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在协议要求的年限内向承包人提供应由分包人负责提供的图纸。

4.10支付协议价款

发包人应按第33条、第35条和第36条的要求支付协议给付。

4.11统一监管工程的文明施工

发包人应按国家有关条例负责统一监管本项目的文明施工,为承包人建立文明施工目标成就必要的理由。

4.12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

发包人应按第29条的有关条例履行其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职责。

4.13环境保护

发包人应按环境维护的刑法、法规和章程的有关条例统一筹划本项目的环境维护工作,负责审批承包人按第30条要求所采用的环境维护机制,并监管其推进。

4.14组织工程验收

发包人应按第52条的要求主持和组织项目的开工验收。

4.15其他一般义务和责任

发包人应承担专用协议条约中要求的其它通常义务和责任。

5承包人的大概义务和责任

5.1遵守宪法、法规和罚则

承包人应在其负责的各项工作中违反与本协议项目有关的刑法、法规和罚则,并确保发包人免除承担由于承包人遵守下列法律、法规和罚则的其他责任。

5.2提交履约担保手续

承包人应按第6条的要求向承租人递交履约担保手续。

5.3及时进点施工

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立即调派人员和调配施工器材、材料进入车间,按施工总进度提出完成施工准备工作。

5.4执行监理人的指示,按时完成各项承包工作

承包人应努力执行监理人发出的与协议有关的其他指示,按协议要求的内容和时间完成所有承包工作。除合同另有要求外,承包人应提供为完成本协议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器材、工程设施和其它装备。

5.5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法计划和个别施工图纸

承包人应按协议规定的内容和时间提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原则计划和由承包人负责的施工图纸,报送监理人登记,并对到场作业和施工方式的完善和可靠负所有责任。

5.6办理保险

承包人应按协议要求负责办条件承包人索赔的保险。

5.7文明施工

承包人应按国家有关条例文明施工,并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强调施工全过程的文明施工方法计划。

5.8保证工程质量

承包人应明确按施工图纸和《技术协议》中细则的品质规定完成各项工作。

5.9保证项目施工和人员的安全

承包人应按第29条的有关条例认真实行施工安全机制,确保项目和由其管辖的人员、材料、设施和系统的健康,并应采用合理手段阻止工地周围建筑物和民众的生命财产遭到侵犯。

5.10环境保护

承包人应遵循环境维护的刑法、法规和罚则,并应按第30条的要求实行必要的举措保护工地以及周围的环境,免受因其施工造成的排放、噪声和其它原因所产生的环境破坏和人员攻击及财产损失。

5.11避免施工对公众利益的侵害

承包人在进行本协议要求的各项工作时,应确保发包人和其它人的财产和利益包括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和公共设备的权力免受伤害。

5.12为其它人提供方便

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为任何人在本工地或周围实行与本项目有关的其它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理由。除合同另有要求外,有关提供理由的内容和成本应在监理人的协商下自行订立合同。若达不成条款,则由监理人做出决定,有关各方依照执行。

5.13工程维护和保修

工程未移交发包人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保护,移交后承包人应承担保修期内的缺失修复工作。若工程移交证书发放时仅剩部分未完毕程需在保修期内再次完成,则承包人还应负责该未完毕程的照管和保护工作,直至完工后移交给发包人为止。

5.14完工清场和撤离

承包人应在协议要求的时限内完成工地拆除并按期撤离其人员、施工设备和剩余材料。

5.15其他一般义务和责任

承包人应承担专用协议条约中要求的其它通常义务和责任。

四、履约担保

6履约担保

6.1履约担保证件

承包人应按协议要求的格式和专用协议条约要求的总额,在即将签署合同书前向承租人递交经发包人批准的证券或其它金融机构递交的偿付保函或经发包人批准的具备担保资格的民企出具的偿付贷款书。

6.2履约担保证件的合理期

承包人应确保履约保函或偿付贷款书在承租人签发保修责任解除证书前仍然合理。发包人应在保修责任终止证书颁发后14天内把此类证件退还给承包人。

五、监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

7监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

7.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利

(1)监理人应履行本协议要求的职责。

(2)监理人可以行使合同要求的和协议中隐含的权利,但若发包人提出监理人在行使这种权利之前需要获得发包人同意,则应在专用协议条约中遭到要求,否则监理人行使这些权利应视为已获得发包人的事先同意。

(3)除合同中另有要求外,监理人无权解除或更改协议中要求的分包人或承租人的义务、责任和权利。

7.2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总监)是监理人驻工地履行监理人职责的全权负责人。发包人应在开工通知公布前把副总的委任通知承包人,总监易人应由承租人立即告知承包人。总监短期重返工地时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能,并告知承包人。

7.3监理人员

主任可以派出监理人员负责制订监理中的某项工作,总监应将这种监理人员的姓名、职责和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他们源于上述原因而发出的指示均视为已获得总监的同意。

7.4监理人的指示

(1)监理人的指示应盖有监理人授权的现场机构盖章和高管或按下列第7.3款要求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名。

(2)承包人收到监理人指示后应立刻依照执行。若承包人对监理人的指示持异议时,仍应遵守执行,但可向监理人指出书面意见。监理人研究后可做出更改指示或持续执行原指示的决定,并告知承包人。若监理人决定再次执行原指示,承包人仍应遵守执行,但承包人有权按第44.1款的要求确立按协议争议处理的规定。

(3)在紧急状态下,监理人员可以现场颁发临时书面指示,但监理人应在发出临时书面指示后48小时内发放正式书面指示,如监理人未在48小时内迅速补发,则承包人可要求书面告知函,声明已视临时书面指示为即将指示。

(4)除合同另有要求外,承包人只从高管或下列第7.3款要求的监理人员处取得指示。

7.5监理人应公平地履行职责

监理人应公平地履行职能,在按协议规定由监理人发出指示、表示看法、审批程序、确定价格及其采取可能涉及发包人或承包人的义务和权力的行动时,应努力查清事实,并与两人充分协调后做出客观的决定。

六、联络

8联络

8.1联络以书面方式为准

合同中述及的由其他人指出或给出的与协议有关的通告、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是两人联系和履行协议的收据,均应以书面方式为准,并应送达双方承诺的地点和申请签收手续。

8.2来往函件的发出和回函

上述第8.1款中的告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按协议要求的时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和拖延,亦不得无故拒收,否则由责任方对因此导致的后果负责。

七、图纸

9图纸

9.1招标图纸和投标图纸

(1)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仅成为承包人投标价格和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判断变更的根据,不能直接用来施工。

(2)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仅成为发包人选定中标人和在履行协议过程中检验承包人能否按其招标内容进行施工的根据,亦不能直接用于施工。

9.2施工图纸

(1)按协议要求由分包人委派监理人提供给承包人的监理图纸九游体育公司排名,包括项目建筑物的结构思、体形图和配筋图包括协议要求由发包人负责的立面设计图、浇筑图和生产图等,均应按《技术协议》中要求的期限和人数提交给承包人。由于发包人无法及时提交施工图纸而导致的工期拖延,应按第42条的有关条例申请;施工图纸中涉及更改的应按第39条的有关条例办理。

(2)按协议要求由承包人自行负责的施工图纸,包括部分工程建筑物的结构思、体形图和配筋图,以及承包人按分包人监理图纸制作的立面设计图、浇筑图和工厂生产图等,均应按《技术协议》中要求的时限报送监理人登记。监理人应在《技术协议》规定的时限内批准承包人。承包人面对其未能及时向监理人提交施工图纸而导致的工期拖延负责;若监理人未在要求的时限内批准承包人,则应视为监理人已批准按下述图纸进行施工。监理人的批准不免于承包人对其提交的施工图纸应负的责任。

9.3施工图纸的设置

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提交给承包人的施工图纸需要更改和补充时,应由施工人在该项目(或工程特定部位)施工前签发施工图纸的更改图给承包人,具体期限应视更改内容由双方商定,承包人应按修改后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施工图纸的更改涉及变更时应按第39条的有关条例办理。

9.4图纸的保管

监理人和承包人均应按第1.2款(3)项所包括的内容,在工地各保存一套清晰的图纸。

9.5图纸的保密

未经对方许可,按协议要求由承租人和承包人互相提供的图纸不得泄露给与本协议无关的第三方,违者应对泄密导致的恶果承担责任。

八、转让和分包

10转让

承包人不得将其分包的所有项目转包给第一人。未经发包人答应,承包人不得转移合同中的所有或个别义务,也不得出售合同中的所有或部分权利,下述情形除外:

(1)承包人的开户银行代替承包人缴纳合同要求的款额。

(2)在保险人已清偿了承包人的负担或免除了承包人的责任的状况下,承包人将其从任何其它责任方处取得赔偿的物权转让给承包人的保险人。

11分包

11.1工程分包应经核准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项目肢解后分包出去。主体项目不擅自分包。除合同另有要求外,未经监理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把项目的其他个别分包出去。经监理人答应的承包项目不允许分包人再分包出去。承包人面对其分包出去的项目包括分包人的其他工作和情形负所有责任。即使是监理人同意的个别分包工作,亦不能减轻承包人按协议要求应负的责任。分包人应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效向发包人分担连带责任。监理人觉得有必要时,承包人应向施工人递交分包合同副本。除合同另有要求外,下列事宜不提出承包人未经监理人批准。(1)按第12.1款的要求提供劳务。

(2)采购符合协议要求标准的材料。

(3)协议中已确定了分包人的项目分包。

11.2发包人指定分包人

(1)发包人按照项目特殊情形欲指定分包人时,应在专用协议条约中写明分包工作内容和指定分包人的许可状况。承包人可另行决定批准或放弃承租人选定的分包人。若承包人在投标时接受了发包人指定的承包人,则该指定分包人应与承包人的其它分包人一样被视为承包人聘用的代建人,由承包人与其签署分包合同,并对其工作和情形负所有责任。

(2)在合同推进过程中,若发包人必须指定分包人时,应征得承包人的批准,此时发包人应负责协商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签署转包合同。发包人应确保承包人不为此项分包而降低额外收费;承包人则应负责该分包工作的管控和协商,并向选定分包人计取管理费;指定分包人应接受承包人的统一安排和监管。由于指定分包人产生的与其分包工作有关而又属承包人的安排和监督责任所能够掌控的追讨、诉讼和负担罚金均应由指定承包人直接对发包人负责,发包人也应直接向指定分包人索取,承包人不为此承担责任。

九、承包人的员工以及管理

12承包人的人员

12.1承包人的员工和人员

承包人应为完成协议要求的各项工作向工地派遣或雇佣技术合格和人数足够的以下人员:

(1)具备合格证明的各种专业技师和普工。

(2)具备特定技术原理知识和施工经验的各种专业科技员工及有效率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和督导施工作业的工长。

(3)赋予特定职位资格的管理员工。

12.2承包人项目经理

(1)承包人项目主管是承包人驻工地的全权负责人,按协议要求的承包人义务、责任和权力履行其职能。承包人工程主管应按本协议的要求和监理人的指示负责组织本项目的顺利推行。在状态紧急且难以与监理人联系时,可实行保证项目和工人生命财产安全的连夜措施,并在决定实行措施后24小时内向监理人提交报告。

(2)承包人为实施本协议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人授权的现场机构盖章和承包人项目主管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3)承包人指派的工程主管应经发包人批准。项目主任易人,应事先未经发包人答应。项目主管短期重返工地,应委任代表代行其职,并告知监理人。

13承包人人员的管理

13.1承包人人员的安排

(1)除合同另有要求外,承包人应另行安排和调遣其本单位和从本项目所在地或其它地方雇用的全部人员和员工,并为此类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及负责支付费用。

(2)承包人安排在工地的首要管理员工和专业技术骨干应相对平稳,上述人员的调动应报监理人同意。

13.2提交监管机构和人员状况报告

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8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承包人在工地的管控机构包括工人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含管理机构的设定、主要科技和监管人员资质包括各工种技术人员的配置情况。若监理人觉得有必要时,承包人还应按要求的格式,定期向施工人提交工地工人变动情形的报告。

13.3承包人员工的上岗资格

技术岗位和特定工种的员工均应持有通过国家或有关部委统一考试或验收的资格证明,监理人觉得有必要时可进行考核,合格者才准上岗。承包人应在按第13.2款规定填写的人员状况报告中,说明承包人员工持有上岗资格证明的状况。监理人有权随时检查承包人员工的上岗资格证明。

13.4监理人有权提出解聘承包人的员工

承包人面对其在工地的员工进行合理的管控,使其能做到尽职尽责。监理人有权提出撤换那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情形不端或玩忽职守的其他员工,承包人应立即遭到撤换。

13.5保障承包人员工的合法权益

承包人应遵循有关宪法、法规和章程的要求,充分保证承包人员工的合法权益。承包人应做到(但不限于):

(1)确保其人员有享有休息和上班的权利,承包人应按劳动法的要求安排其人员的工作时间。因项目施工的特定需要占用休假期或延长工作时间,不应达到要求的限度,并应按要求得到补休或付酬。

(2)为其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宿条件包括具备环境维护和卫生要求的生活环境,配备必要的伤势预防、治疗和救援的医护人员和医疗设备。

(3)按有关劳动保护的要求实行合理的避免粉尘、降低噪音、控制有害液体和保证高温、高寒、高空作业安全等方法。若其人员在施工中得到伤害,承包人应有责任迅速采用合理手段进行抢救和预防。

(4)按有关宪法、法规和罚则的条例,为其管辖的全部员工申请养老保险。

(5)负责处置其管辖工人死伤事件的所有善后事宜。

十、材料和设备

14材料和项目设施的提供

14.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项目设施

(1)除合同另有要求外,为完成本协议各项工作所需的材料和按协议要求由承包人提供的项目设施,均由分包人负责招标、验收、运输和保管。

(2)协议要求由承包人负责招标的主要材料和项目设施,一经与销售厂商签署供货合同,应将一份副本提交监理人。

14.2发包人提供的项目设备

(1)按协议要求由发包人提供的项目设施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地点和方案交货日期,均要求在专用协议条款中。

(2)承包人应按照协议进度计划的安排,提交一份满足项目设施安装进度提出的发货日期计划提交监理人登记,并抄送发包人。监理人收到上述交货日期计划后,应与承租人一同协商确认交货日期。

(3)发包人提供的项目设施不能按期交货时,应事先告知承包人,并应按第20.2款的要求申请,由此提高的成本和工期拖延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4)发包人提出按专用协议条约中要求的提早交货时限内交货时,承包人不应放弃,并不得提出降低其他成本。

(5)承包人提出修改交货日期时,应事先报监理人同意,否则虽然承包人提出提早交货或不及时提货所下降的成本和工期拖延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6)若发包人提供的项目设施的种类、数量或品质不具备合同规定或交货日期拖后,由此提高的成本和工期拖延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15承包人材料和系统的管理

15.1承包人设备应尽快进入工地

合同要求的承包人设备应按协议进度计划(在施工总进度计划已经同意前,按达成协定书时商定的设施进点方案)处于工地,并需经监理人检查后投入使用,若承包人需更改协议要求的承包人设备时,须经监理人同意。

15.2承包人的材料和系统专用于本协议项目

(1)承包人运入工地的全部材料和系统应专用于本协议工程。

(2)承包人除在工地内转移那些材料和系统外,未经监理人批准,不得将此类材料和系统中的其他个别运出工地。但承包人从事运送工人和出门接运物品的车子不提出申请批准手续。

(3)承包人在未经监理人批准后,可以按不同施工时期的方案撤走其属于自己的闲置设备。

15.3承包人旧施工设备的管理

承包人的旧施工设备处于工地前需要按有关条例进行年检和定时维修,并应由具备设施检验资格的机构出示检修合格证或经监理人检测后才准退出工地。承包人还应在旧施工设备处于工地前提交首要设施的使用和维修记录,并应配备足够的备品物资以确保旧施工配件的正常运行。

15.4承包人租赁的施工设备

(1)发包人拟向承包人租赁施工配件时,应在专用协议条约中写明这些租赁系统的尺寸、规格、完好程度和租赁价格。

(2)承包人可以按照本身的理由选租发包人的施工设备。若承包人方案租赁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则应在投标时指出使用的出租系统清单和租赁时间,并在价格中计入相应的出租价格,中标后自行签署协定。

(3)承包人从其它人处租赁施工配件时,则应在签署的租赁合同中确定要求若在合同有效期内出现承包人赔偿而终止协议时,发包人或承租人邀约承包本协议的其它承包人,可以同样的理由获得该施工设备的使用权。15.5监理人有权提出承包人下降和替换施工设备

监理人如果看到承包人使用的施工配件影响项目进度或品质时,有权提出承包人下降或更改施工设备,承包人应予立即提高或更改,由此降低的成本和工期拖延责任由承包人分担。

十一、交通运输

16交通运输

16.1场内施工道路

(1)发包人按第4.5款要求提交给承包人使用的公路和出行设施,应由承包人负责其在协议出台期内的维保、养护和出行管理工作,并分担一切费用。

(2)除本款(1)项所述的由发包人提供的个别道路和出行设施外,承包人应负责建造、维修、养护和监管其施工所需的所有临时道路和出行设施,并承担一切成本。

(3)承包人新建的临时公路和出行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人和监理人使用;其余承包人必须选用下列道路和设备时,应按第5.12款的要求办理。

16.2场外公共交通

(1)承包人的汽车出门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路面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收等一切学费由承包人承担。

(2)承包人车辆应服从当地出行部门的管控,严格遵循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安全驾驶,并服从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和检验。

16.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由承包人负责运输的物品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时,应由承包人负责向交通管控部门开具申请证件。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进行的路面和隧道临时修补扩建经费和其它有关款项,均由承包人分担。若实际运输中的超长件或超重件低于合同要求的件数、尺寸或长度时,应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一同协商确认各自承担的成本。

16.4道路和桥梁的缺失责任

承包人应为自己进行的货物装卸造成车间内外公共路面和桥面的损毁负所有责任,并负责支付修复受损的所有收费和必然导致的损失。

16.5水路运输

本条下列各款的内容亦适用于水路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含义应包括河道、码头、堤防或与水路有关的其它构造物;“车辆”一词的含义应包含船舶,本条各款要求仍有效。

十二、工程进度

17进度计划

17.1合同进度计划

承包人应按《技术协议》规定的内容和期限或者监理人的指示,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提交监理人登记。监理人应在《技术协议》规定的时限内批准承包人。经监理人同意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称协议进度计划),作为掌控本协议项目进度的根据,并由此编制年、季和月进度计划提交监理人登记。在施工总进度计划获准前,应按达成协定书时商定的进度计划和施工人的指示控制项目进展。

17.2修订进度计划

(1)不论什么问题产生项目的实际进度与第17.1款所述的协议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在28天内递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提交监理人登记,监理人应在收到该进度计划后的28天内获批承包人。批准后的颁布进度计划成为协议进度计划的补充程序。

(2)不论什么问题导致施工进度计划拖后,承包人均应按监理人的指示,采取合理手段赶上进度。承包人应在向施工人提交修订进度计划的此外,编制一份赶工措施报告提交监理人登记,赶工方法应以确保项目按期完毕为前提调整和设置进度计划。由于发包人问题导致施工进度拖后,应按第20.2款的要求申请;因为承包人问题导致施工进度拖后,应按第20.3款的要求办理。

17.3单位项目(或部分工程)进度计划

监理人觉得有必要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的内容和年限,并按照协议进度计划的进度掌控要求,编制单位项目(或部分工程)进度计划提交监理人登记。

17.4提交资金流计算表

承包人应在按第17.1款的要求向监理人提交施工总进度计划的此外,按专用协议条约要求的格式,向监理人递交全额的经费流计算表。估算表应包含承包人方案可从发包人处获得的所有款额,以供发包人参考。此后,如监理人指出提出,承包人还应在监理人选定的时限内递交修订的经费流计算表。

18工程竣工和建成

18.1开工通知

监理人应在专用协议条约要求的时限内,向承包人听到开工通知。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立即调派人员和调配施工器材、材料进入车间。并从投产日起按达成协定书时商定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准备。

18.2发包人延误开工

监理人未按协议要求的时限发出开工通知或承租人无法按协议要求向承包人提供开工的必要条件,承包人有权指出延长工期的规定。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的规定后随即与承租人和承包人一同协商补救方法,由此提高的成本和工期拖延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18.3承包人延误进点

承包人在接到开工通知后14天内未按进度计划提出尽快进点组织施工,监理人可通知承包人在接到告知后7天内编制一份赶工措施报告提交监理人登记。赶工方法报告应具体表明不能迅速进点的缘由和赶工方法,由此提高的成本和工期拖延责任由承包人分担。

18.4完工日期

本协议的所有项目、单位工程和部分工程的提出完工日期要求在专用协议条约中,承包人应在下列要求的完毕日期内完工或在第20.2款和第21条要求也许提早或延后的完毕日期内开工。

19暂停施工

19.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属于上述其他一种情形引发的停止施工,承包人不能要求提高价格和延长工期的规定。

(1)合同中另有要求的。

(2)因为承包人违约造成的叫停施工。

(3)因为现场非异常极端气候条件导致的正常停工。

(4)为项目的有效施工和保障健康所需要的暂停施工。

(5)未获得监理人许可的承揽人私自停工。

(6)任何使得承包人问题导致的停止施工。

19.2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属于上述其他一种情形引发的停止施工,均为发包人的责任,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应按第20.2款的要求办理。

(1)因为发包人违约造成的暂停施工。

(2)因为不可抗力的自然或社会原因导致的停止施工。

(3)任何因为发包人问题导致的暂停施工。

19.3监理人的暂停施工指示

(1)监理人觉得有必要时,可向承包人公布暂停工程或部分工程施工的指示,承包人应按指示的规定及时停止施工。不论虽然这种问题导致的停止施工,承包人应在停止施工期间负责妥善维护项目和提供健康保障。

(2)因为发包人的责任出现停止施工的状况时,若监理人未立即制定暂停施工指示,承包人可向其要求停止施工的书面请求,监理人应在接到请求后的48小时内给予答复,若不按期答复,可视为承包人请求已获批准。

19.4暂停施工后的开工

项目暂停施工后,监理人应与承租人和承包人协调采取合理手段积极改善停工原因的制约。当项目具有复工条件时,监理人应立刻向承包人听到复工通知,承包人收到开工通知后,应在监理人选定的期限内复工。若承包人无故拖延和反对复工,由此提高的成本和工期拖延责任由承包人分担。

19.5暂停施工继续56天左右

(1)若监理人在制定暂停施工指示后56天内未能得到承包人开工通知,除了该项停工属于第19.1款要求的状况外,承包人可向监理人递交书面告知,要求监理人在收到书面告知后28天内禁止已停止施工的项目或其中一部分工程持续施工。若监理人逾期不予同意,则承包人有权做出以下选取:当暂时停工仅影响合同中部分工程时,按第39.1款要求将此项停工工程视作可更改的项目,并告知监理人;当暂时停工影响整个项目时,可视为发包人违约,应按第42条的要求办理。

(2)若出现由承包人责任引发的停止施工时,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停止施工指示后56天内不尽力采取手段复工造成工期拖延,则应视为承包人违约,可按第41条的要求办理。

20工期延误

20.1发包人的工期延误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使关键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拖后而导致工期拖延时,承包人可提出发包人延长合同要求的工期。(1)降低合同中其他一项的工作内容。

(2)降低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达到专用协议条约第39.1款要求的百分比。

(3)降低额外的工程项目。

(4)改善合同中其他一项工作的标准或特征。

(5)本协议中涉及的由发包人责任引发的工期拖延。

(6)异常极端的气候条件。

(7)非承包人问题导致的其他干扰或影响。

(8)任何必然出现的延误状态。

20.2承包人提出延长工期的处理

(1)若出现第20.1款所列的事件时,承包人应及时告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并在发出该公告后的28天内,向监理人递交一份细节报告,详细表明出现该事故的情节和对工期的妨碍程度,并按第17.2款的细则修订进度计划和编制赶工措施报告提交监理人登记。若发包人提出修订的进度计划仍应确保项目按期竣工,则应由承租人承担由于采用赶工方法所下降的成本。

(2)若事件的大幅时间较长或事件影响工期较长,当承包人实行了赶工方法而未能建立项目按期完毕时,除应按下列第(1)项要求的文件申请外,承包人应在事件开启后的14天内,提交一份补充细节报告,详细证明规定延长工期的原因,并修订进度计划。此时发包人除按下列第(1)项要求承担赶工成本外,还应按下列第(3)项要求的文件批复予以承包人延长工期的有效天数。

(3)监理人应立即调查确认上述第(1)和(2)项中承包人提交的细节报告和补充细节报告,并在审查修订进度计划的此外,与承租人和承包人协调确定延长工期的有效天数和奖励经费的有效额度,并告知承包人。

20.3承包人的工期延误

因为承包人问题无法按协议进度计划完成预定工作,承包人应按第17.2款(2)项的要求实行赶工方法赶上进度。若实行赶工措施后仍无法按协议要求的完毕日期完工,承包人除另行承担采取赶工方法所下降的成本外,还应支付欠款完工违约金。逾期完工违约金额要求在专用协议条约中。若承包人的工期拖延构成违约时,应按第41条的要求办理。

21工期提前

21.1承包人提前工期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批准后,在确保项目效率的前提下,若能比协议要求的完毕日期推迟完工时,则应由监理人确认提前天数,并由承租人按专用协议条约的要求向承包人支付提前完工奖金。

21.2发包人要求提前工期

发包人提出承包人推迟合同要求的竣工日期时,由施工人与承包人共同协调采取赶工方法和颁布合同进度计划,并由承租人和承包人按支出加奖励的方法达成提前完工协议。其合同内容应包含:

(1)推迟的时间和修订后的进度计划。

(2)承包人的赶工措施。

(3)发包人为赶工提供的理由。

(4)赶工费用和奖金。

十三、工程质量

22质量检查的职责和权利

22.1承包人的质量管理

承包人应加强和完善质量保障制度,在工地设置专门的效率监测机构,配备专职的效率监测人员,建立健全的效率检查机制。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的8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一份内容包含质量检测机构的组织和岗位责任及质检人员的构成、质量检测程序和推进方案等的项目效率保障措施报告,报送监理人审查。

22.2承包人的质量检查职责

承包人应明确按《技术协议》的要求和监理人的指示,对项目选用的材料和工程系统包括项目的全部部位以及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品质检测,详细作好质量检测记录,编制项目效率报表,定期报送监理人审核。

22.3监理人的质量检查权力

监理人有权对全部项目的所有部位以及其他一项工艺、材料和项目设施进行检测和检验。承包人应为监理人的品质检测和检验提供一切方便,包括监理人到施工现场或生产、加工地点或协议要求的其它地方进行察看和搜集施工记录。承包人还应按施工人指示,进行现场采样实验、工程验收测量和系统配置测定,提供实验样品、试验报告和检测成果包括监理人提出进行的其它工作。监理人的检测和检验不收取承包人按协议要求应负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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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施工合同范本

施工合同范本一

经市府基建办施工处核准,本项目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公开投标(协商议标或卖方委托),由买方承建,为了确定项目内容及双方权利义务,本着相互协同、紧密配合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款》规定和本项目的详细情形,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

(一)单项或单位项目类型、结构方式:______;层/幢;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建筑面积,道路:___________;给排水管道:____________;构筑物:____________。(二)承包范围:承包按_____号施工图纸全部项目(包含图纸说明及招标程序要求的内容):基础项目(含桩基)、地下室项目、主体构造、内外装饰、机械装置、给排水、电力、照明、防雷、通讯、空调、液化气管道、市政公路、桥梁、土石方工程等。

(三)承包总额内未包括的工程项目:

第二条工程造价及承包方式

(一)承包总额:按定标价或协商价,建安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所有工程造价按以下方法办理:

(二)承包方式:

1.按施工图预算包干或招标大包干,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

2.按国家要求缴交的租地工程开支营业税和城镇维护发展税,已包括在本协议承包总额内,由乙方支付。

3.工程质量标准规定:

第三条工期

(一)按定标(或双方)要求总工期____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二)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三)如遇以下情形者,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按实际对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协议要求在开工前五天交出施工场地,或障碍物和施工用水、电源未接通;

2.因设计图纸修改(甲方或设计院要求更改),影响进度或减少项目量;及设置(更改)设计通知书未在该更改(变更)部分施工开始前三两天送达乙方签收而阻碍进度者;

3.由甲方提供的系统、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乙方计划进行或向乙方交验时看到有瑕疵,需要更改而延误施工进度者;

4.因遇人力不可阻挡的自然灾难(如飓风、水灾、大雨、暴雨、地震、自然因素产生的火灾等)导致停工者;

5.因停水断电或因发电,水压不能满足施工需要,影响达持续六小时左右者;

6.甲方代表借故不签证,影响下一工序的进展者;

7.甲方财力不足造成停工窝工者;

8.甲方不按协议要求预付工程备料款和项目进度款而阻碍施工进度者。

第四条材料、设备供应

(一)项目所有建安材料、成品、半成品及设施由方自行采购供应至施工车间现场(仓库)。

(二)项目材料及系统,由______方供货供应至场地(仓库)。

(三)工程设备,由______方供货供应至____________向______方交货。

(四)钢材、水泥、木材由甲方协助应对,属有价供料,供应价由双方商定,与承包金额无关。

(五)购买三大材料所需的外汇由_____方负责应对;装饰材料、电梯、空调机及电力设备,如设计用于国产时,其外汇由_____方负责应对,如由买方采购时,其价格应征得甲方同意。

(六)双方供应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应附有原出厂证明,否则应进行试验,试验费由供料的一方负责,对已有出厂证明的材料,如一方持有异议时,应进行复验,如复验合格,其复验费由持有异议的一方负责,否则由供应方损失。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办理土地征购、青苗等的补偿、坟地迁移、房屋拆除及其他障碍物拆迁(包含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的障碍物资料;

2.负责申请施工报批手续,领取建筑审批证及施工许可证;

3.开工前三五年做好建筑红线图以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提供水、电源的联结点应在红线图左右间距建筑物不小于30-50米,市政管网项目为______米。并能满足施工需要;

4.提供项目地质报告书两套(有打桩和工厂地下室项目),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座标控制点;

5.于协议签署后三日内向乙方提供施工图______套(含设计院标准图),桩基工程质量证明书两份;

6.由于制造和选用的必须,甲方变更设计时,应提早三五年办理项目变更和设置设计手续;

7.提供一定的施工临时用地,办理红线外临时土地及临时占用道路许可证,并承担下列所产生的成本。因建筑物施工场地狭小,而造成项目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等的二次或多次搬运,所产生的二次搬运成本(应按实计算),由卖方承担,并按项目进度付给乙方;

8.组织有甲、乙方和设计院参与的监理图纸交底与会审,做好经三方达成的会审纪要,并按施工图的份数发给乙方;

9.审核乙方编制的项目总进度计划、工程进度月报表、并及时向卖方支付项目进度款;

10.按乙方提出的设施、成品、半成品进场计划,及时组织系统、成品、半成品进场并交乙方验收安装、对于有瑕疵、质量不合格、不具备设计提出的,应立即替换,尽可能不妨碍工程进度;

11.甲方应在现场组织地盘监管机构,按《市基建项目地盘监管试行方式》实施管控。监督检测项目效率、进度;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更改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他需要的签证;

12.组织对项目开工验收,并按协议要求的时限办理竣工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施工界区内临时设施,临时公路、水、电、管线的铺设安装;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场计划,并送甲方及市质量监督检验站;

3.每月25日后四天内向甲方送月度施工方案和完成项目月报(包含形象进度、工程量和工作量),如不及时提交,甲方不予支付项目进度款;

4.按施工图纸、施工总说明、图纸交底会审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单和国家现行的《施工及技术验收规范》进行回填,作好检查工作,确保项目效率,确保合同工期;

5.按施工安全规范的要求和采用防范事件的举措、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二者的安全;

6.做好施工原始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作交工文件附件移交甲方;

7.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清洁,道路通畅。器材的堆积整齐,并迅速消灭垃圾和不用的临时设施;

8.做好对分包单位的管控(由卖方分包时),抓好分包单位的项目效率和工程进度;

9.在交工后一年的保修期内,发现有施工品质现象,负责免费返修。属设计或甲方使用导致的,其返工修理费由甲方负责;

10.凡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件,均由乙方负责,并及时书面报告甲方或主管单位审批;

11.工程完工后修复现场(比如建筑物周边2米内的和堆到2米外的余土及其他囤积物,生产和生活的临时设施除拆),并将窗户、玻璃、地面擦扫干净,厕所、厨房的下水污水道拆除干净,做到工完场清;

12.在施工中,由乙方本身因素导致的停工、返工、材料、物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负担,应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六条工程质量检测验收

1.施工中乙方根据买方要求,应随时提供对于项目效率的科技资料,如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一定经过设计院和卖方审核批准并签证;

2.乙方必须建立质量检查机制,在现场设专职质量健康监测员,做好检查记录;

3.凡隐蔽工程,经乙方自检后,应尽早填制确切的隐蔽记录(即范畴、数量、质量),凭表公告甲方检查,甲方接通告后,当天组织质检,经检测合格并依照设计提出,双方签字后方能进行下一个工序的施工。如果甲方接通知后4小时内未能到现场验收,则乙方自检后确定合格,即可隐蔽,甲方代表事后需要补签手续;

4.如确需对即将隐蔽的项目进行检查时,其体检结果不具备设计或品质不合格者,复查费由买方承担,若复查结果依照设计提出,质量合格者,复查费由卖方承担,如此外而导致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5.施工品质不具备设计提出,质量不合格者,要停工或赔偿,返工的成本由买方负担,停工工期不予延长;

6.质量等级的评估应执行《深圳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等级评估实施方法》。

第七条施工图纸修改

1.施工图的更改变更须经设计院和甲方代表签证方才合理,修改通知单或图纸发出的份数与设计施工图发出的份数同;

2.修改个别的项目成本按出现时深圳市执行的材料经费价格、预算定额、取费文件要求计算。由买方编制,甲方核实后,报有关税务部门审批,确定增减造价;

3.若设置属项目材料成本、施工品质现象等的乙方原因,则设置后价格的增(含返工损失等)减由买方承担,工期损失不予延期;

4.施工中看到设计有原因,或明显不正确的,乙方应以书面告知买方,由卖方在十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更改或变更设计程序,甲、乙双方办理签证手续后,方可持续施工,影响项目进度的,工期应顺延;

5.施工中如设计更改超过原设计标准或幅度时,须经原获准单位登记批准,甲、乙双方办理签证手续后方可施工,在设计更改尚未同意前,任何一方不能擅自施工,因此阻碍项目进度的、工期应顺延;

6.已完工工程若中途停工、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项目应商定做到正确部位、同时,赔偿施工单位因此导致的复工、窝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装置调迁、材料和机件积压的实际代价。

第八条工程款支付

1.合同生效后五日内,甲方先付不超过本协议承包总数额的(工期三年的当时投资额的)_____%予付款,计____________万元;

2.甲方按核实的项目进度,于收到项目月报五日内支付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余额达工程总造价的_____%时,逐步按比率开始扣回予付款;

4.工程款支付达工程总造价的_____%时,不再按进度付款,而在办理交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支付4%的款,留_____%的款待保修期满后支付给卖方;

5.若卖方拖欠预收款或项目进度款,应按本项目经办银行原本垫款利率向卖方支付。结算拖欠工程款每达到每天,按拖欠款的_____分之_____罚款;

6.确因甲方拖欠工程款而阻碍进度时,其产生卖方停工、窝工损失及贷款本息按有关条例均由卖方承担,工期相应延期。

7.在验收过程中,如有不合格项目,应当在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内,由施工单位修好,否则,超过一天按保留价款的_____分之_____罚款。

第九条工程验收

1.乙方在竣工前十五天内,书面告知甲方作预验收检测,甲方应尽快配合;

2.工程开工时,乙方向卖方提交所有施工原始资料,竣工图及报告两套,甲方应立即组织验收;

3.经验收检查项目有较大的翻修者,则以翻修合格后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4.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允许动用,由此而产生的品质、安全原因,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以卖方开始使用日期为竣工日期;

5.竣工项目经验收符合协议规定质量标准者,从验收之日起五天内,乙方向卖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及时接管,致使已验收发生损失,应由卖方承担,如甲方不能及时交付,应按欠款竣工处理,不得因有经济争议而放弃支付。

6.单位项目如需单独移交甲方,以便由另一个施工单位施工在移交时,双方应申请中间验收手续,作为开工项目考核依据。乙方在单项项目开工验收后二十天内将建成项目结算有关资料送交甲方审核,关银行或税务站审定;

7.乙方的制造、生活临时设施,也应在建成报告提交日期起15天内所有撤离,并工完场清,如工完不退场,则扣除地租费每日_____元/m2在余留工程款中扣回。

第十条奖与罚

(一)工期延后或延误的奖罚:

1.按协议工期完工者、不奖不罚。

2.按协议工期延后完工者,每提前天、由卖方奖给买方深圳元。

3.无正当原因的工期延误,每延后两天,由卖方付给买方罚金深圳元。罚款总额不少于合同总造价的深圳%,或深圳元,或罚款天数不封顶。

1.验收后超过标准者,奖(罚)项目造价的。

2.验收后超过标准者,奖(罚)项目造价的。

3.验收后超过标准者,不奖不罚。

(三)项目验收完毕后一个三天内奖励与处罚,且需要兑现,如延期不付,则按拖延的天数和银行原本的本息率加付费用。

第十一条其它

(一)不论新、改、扩建项目,施工单位在易燃易爆、动力系统、高压线路、管道、密封或防尘车间附近,以及沿街交通要道,人行道旁施工时,必须采用明确的隔离原则。施工单位负责确立设施计划,并审批设单位或有关部门审批,若施工单位防护不力而产生健康事故,由施工单位担负事故责任和此后而导致的一切经济代价;

(二)因为不可抗力的理由(如飓风、地震、水灾、自然因素产生的爆炸等)导致的经济负担,甲、乙双方共同对等承担;

(三)甲、乙双方协议签订的项目,乙方不得随意转包第三者而从中渔利,工程专业需分包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经甲方对承包者资信审查,工程效率、工期乙方负责;

(四)由甲方分包给第二者时,则应由甲方负责统一监管,安排场地,临时水、电接点,质量检测验收及各方的协同配合。影响卖方工期时,由买方负责。

第十二条因一方不履行协议,而导致他们的经济负担,概由违约方推卸经济责任和补偿他们的经济负担。

第十三条在协议有效期内,双方需要遵循国家的新政、法令、法律及深圳经济特区有关条款要求。

第十四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调同意签署补充协定,报原鉴证机关鉴证后成为本协议的附件,与原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但不得与本协议有抵触。

第十五条在协议履行中若两人产生分歧,经调解仍不能缓解时,提交深圳市税务行政监管机关经济协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送深圳经济新区基建合同开支审计站鉴证后生效,至项目开工验收,结清工程款项,一年的保修期满后,自行生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副本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审计站、经办银行各一份,均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施工合同范本二

一、工程项目

1.1工程名称:*****道路工程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总平面图中标段所示道路桥梁项目(包含素土夯筑、碎石压实、路基排水沟)

1.4承包模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验收通过。

1.5合同差额:合同总价(暂定)元价格(综合单价包干)

1.8质量标准:合格。

1.9工期:工程总日历工期天。具体复工日期以采购单位书面告知为准。

二.技术标准及图纸

2.1图纸

2.1发包人提供:

2.2技术标准:

2.2.1执行《工程监理质量考评规范》及现行国家、上海市相关科技标准、规范;

2.2.2质量评估执行相关效率检验鉴定标准。

全部材料需要有出厂证明效率保障书、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3.1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3.1.2发包人主要工作:

3.1.2.1负责场地三通一平;

3.1.2.2确定水平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方式发给承包人并进行现场交验;

3.1.2.3提供地下管线布置图、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3.1.2.4负责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与施工图纸会审工作,并作好各方达成的交底会审纪要;

3.1.2.5进行项目协调、管理、验收与迅速安排下道工序;

3.1.2.6按协议承诺支付项目款。

3.2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3.2.1承包人主要工作:

3.2.1.1本协议签署后收到发包方告知2天内,承包人进场完成施工准备。

3.2.1.2严格遵循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施工,不得私自修改设计提出及项目内容。

3.2.1.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方案、工程进度计划、用电方案,并提交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审查同意;

3.2.1.4负责本项目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承包人应按有关条例明确实行安全隔离机制,承担由于本身健康方法不当导致爆炸的责任和此后出现的费用;

3.2.1.5做好现场系统、材料的照管工作。做好现场施工记录,配合发包人和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检测;

3.2.1.6工程完工验收后2周内向工程施工总承揽单位提供肆套开工图及完工资料;

四、工程价款

a、本项目用于综合单价方式,此费用包括了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的包含全部土建安装花费、质检费用、水电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劳务、监督、赶工措施费、开办费、机械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包括为完成协议承诺工作的其它一切开支。该价格在协议出台之后维持不变,不受行业价格及制度性费用的微调而增减。

b.设计更改所下降的成本,有协议价格的按合同总价,没有协议价格的按照北京市93土建定额再结合北京市有关程序进行编制,如93土建定额中没有的子项,可套用市政定额中对应的子项,费率按93土建定额四类下浮计取.设计更改中所下降的材料:报价书中有的按报价书,报价书中没有的承包人应报所需材料的名称、品牌、规格尺寸、等级、产地、价格,经发包人审定后方可选用,并成为结算依据。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

5.1工程竣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甲方向卖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75%;

5.2工程结算后,支付至项目结算总价的95%,其余5%的品质保障金,待质量保期满一年后支付,如保修期内虽然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效率现象,由承包单位免费维修,如承包单位2天内不到,由发包人处理,所产生利润加10%的管理费由承包人承担;

六.竣工验收

6.1承包人在项目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前24小时公告发包人组织建成验收。发包人在收到告知后立即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2天内得到认同或要求整改意见。承包人按规定整改,并承担自身问题导致整改的成本。

6.2承包人在利用建成验收合格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供具备上海市都市发展档案管理规定的建成资料肆套。竣工资料以及文字资料、竣工图、工程图片,并提供特定的电子文件资料。

七.违约责任

7.1发包人违约:

7.1.1因发包人问题和不可逃避原因导致工期拖延,工期延后,费用不计。

7.2承包人违约:

7.2.1因承包人问题,未按本协议第1.9条所示工期提早完工,每拖延一天,承包人按3000元/天向承租人借贷逾期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产生的所有损失。

7.2.2因承包人问题项目效率达不到本协议承诺的品质标准,由承包人无理由进行返工、整改、修复或采用其他应对方法达到合同质量标准,所造成的成本以及再次评估所需花费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且向承租人违约本工程项目总造价的5%的违约金。如因承包人项目质量不具备规定,发包人、总分包单位指出整改要求后7天内承包人终于遭到完善的,发包人、总分包单位有权自行安排单位完成特定整改工作,由此产生的成本及负担均由承包人承担。

7.2.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弄虚作假,采用不合格项目材料的,除限期返工并处罚损失外,每看到一次罚款5000元。

8.2.4如施工完毕后,未能利用相关部门的考核及启用,招标方将不给予支付剩余的项目款,直到验收合格并开通后,发包人无息支付。

八、合同生效与解除

8.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受托代理人签章且加盖法人公章后生效;

8.2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签订地点:上海市。

8.3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协议所有义务,承包人向承租人交付通车项目后,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协议即告终止。

九、合同份数

9.1本协议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副本陆份,双方各执叁份。

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自行订立补充协定确定。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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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施工合同范本2019

道路施工合同是如何的?下面小编为你们打算了范例作参考!

临时道路施工合同范本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司法、行政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宽容信用的准则,双方就本发展项目施工事宜协调一致,订立本协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地块至市政隧道之间段临时公路项目(比如路面土方填筑、塘渣回填、混凝土桥面等项目),道路总长暂定为200米。

4、承包模式:包工包料。所有材料均由卖方自行采购,但材料品质需要具备有关条例,并具有产品合格证书等。

5、合同造价:暂定为人民币元整。

6、工期:合同签署并生效后天内完成。工期每延后三天,乙方需向卖方支付赔偿金人民币元。上述逾期违约金,甲方可在本项目造价中直接扣除。

7、合同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修改履约保证金。

8、结算办法

8.1按下面方式结算:

8.1.1按浙江省市政项目经费定额结算,具体价格及成本详见附后清单。

8.1.2根据附后清单约定的费用及现场签证的项目量按实结算。

8.2土方回填费用按挖机台班及短驳运输成本单独计取,单独土方短驳运输(运距1000米内)按40元/车(5吨车)计,此价格均已包含管理费支出等全部经费。

8.3挖土机采用200型挖机,挖土机价格按230元/小时单价包干,此价格已包含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全部经费。

9、工程质量

9.1道路项目质量按《水泥混凝土桥面铺装及验收规范(GBJ97-87)》和《市政道路项目效率检验评估标准(CJJ1-90)》执行,要求保障达到合格等级。并超过下列规定:

9.1.1混凝土层

混凝土用于设计要求的商品混凝土。

厚度误差:±10%厚度。

平整度偏差:小于10mm。

长度:不超过设计要求。

9.1.2塘渣基层

塘渣层的厚度、宽度、纵横坡度和屋面等均应具备设计提出,路基开挖应至老土,当局部为淤泥土时,应确保施工高度应经甲方确认。

路基应有较好的排水设备;

路基应碾压密实、均匀牢固、稳定,压实度和粗糙度应具备设计规定;

需要用不超过15吨的压路机横扫检验,其轮迹不得小于5mm。

不得有翻浆、软弹、起皮、波浪、积水等问题。

道路中线标高允许偏差±20mm。

平整度允许偏差:20mm。

长度允许偏差:100mm。

9.2材料要求

9.2.1中标单位应该对所采购的材料品质全面负责,应提供品牌合格证书、质保书、试验报告。招标单位对材料品质有问题时,有权提出复验,复验合格其相关成本由采购方发展单位支付,复验不合格其经济负担及复验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9.2.2道路基层塘渣要求采取清塘渣。

9.3乙方必须精心组织施工,如未按设计提出和完善规定进行施工而导致返工重做的,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负担均由买方承担,甲方将得到肯定的经济处罚。

9.4由于乙方偷工减料等施工原因导致项目效率现象,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负担和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9.5乙方必须做好本项目的成品保护工作,否则,因此对任何施工单位产生负担的,所有经济代价均由乙方承担。

9.6路基及公路基层必须碾压密实,否则,由此产生的道路缺陷修复责任由乙方承担。

10、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0.1乙方必须努力执行国家、省、市及东洲街道有关施工安全生产条例和有关要求,施工期间需要努力做好健康管理工作,杜绝重大事件出现。

10.2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件和其他爆炸所产生的全部经济负担和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同时按照事故情节轻重,甲方每次向卖方缴交赔偿金人民币500-5000元。

10.3乙方应做好森林防火及环境维护工作,如因为乙方原因导致森林火灾及环境破坏,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10.4乙方的全部员工需要持证持牌上岗。

11、资料管理和竣工结算的有关要求:

11.1乙方必须依照市政项目细则规定,整理本项目的各项技术资料。

11.2本工程的全部资料需要用A4纸,并用电脑打印。

11.3本项目自建成验收合格之日算起15天内,乙方向卖方提供清晰的项目科技资料二套,其中一套需要是原件。

11.4自完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30天内,乙方向卖方提供本项目完整的结算书(包含工程量计算书)和核算资料一式三份。

12、付款办法:

12.1竣工初验合格结算审核完毕后一个月内,除留设结算造价10%的品质保修金外,其款项项一次性借贷给卖方。乙方在收到买方支付的造价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出具正式的审计发票。

12.2质量保修金按下列要求支付:

a)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一年后的14天内,甲方向卖方支付所有质量保修金;

b)质量保修金不计费用。

12.3水电费用乙方自理。

13、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由两人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第(二)种方法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予以向人民法庭裁定。

13、本项目的品质保修期为一年,自建成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期内出现质量事故,乙方接到买方维修公告后,五天内完成维修工作。否则,甲方有权另请任何施工团队维修,所有售后款均由买方承担,甲方可直接从质量保修金中遭到扣除。

14、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及时处理好这些在路面施工中发生的阻碍施工行为的。

15、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自行协调确定。

15、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四份,经双方单位公章、代表签字后生效。

发包方:承包方:

代表:代表:

合同签订地:

年月日

2019市政道路施工合同范本

发包方(简称):XXXX公园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XXX(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司法、行政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宽容信用的准则,甲方将负责监理的XX公园市政公路项目分包给甲方。为了确保本项目的健康、文明施工、质量和进度,明确甲乙双方的诉权和义务,经甲乙两人就有关XX公园市政公路项目监理事项协调一致,特签署本施工承包合同,以资共同遵循,具体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公园市政公路。

2、工程地点:XX新城。

3.建设单位: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工程承包模式、范围和内容

1、工程承包模式为包工包料、包机械(含进出场)、包健康、文明施工、包质量、包工期。

2、工程承揽范围为乙方负责监理的XX公园市政公路项目监理,具体工程量以发展单位和甲方认定的施工图、联系单和发展单位、甲方认定的市政道路项目量为准。

3、工程承包内容为XX公园市政公路项目的材料供给、材料检测和施工涉及的内容及施工全过程涵盖的所有品质检测,全部技术资料的搜集、整理、汇总成册和临电、临水、临时设施及项目决算等有关施工内容。

三、工程造价及计价依据

1、工程量计算以发展单位和甲方认定的施工图、联系单等为根据,工程款项的对账、支付赔偿依据XX建筑项目有限公司和XX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26日签署的XX建设项目施工补充协议有关承诺计算项目价款,工程款项结算以卖方和发展单位共同界定的项目价款为准;工程款项的垫付和赔偿处理按建设单位对卖方的垫付和赔偿处理情形,同步执行。乙方按甲方和建设单位共同界定的预算项目总价(不包括支出)再下浮14.7%向乙方结算工程款项,工程尾款的税款由买方负责承担。

乙方根据其项目价款,开具工程材料正式开票和工人薪酬表给卖方(可冲抵结算工程款发票)。

2、乙方承包价款已包括施工管理、工程材料、机械、税金、施工和工人薪资、奖金、各类补助、劳保福利及学习授课、技术手段、赶工费、人员机械进场、安全、文明施工、临设等施工涉及的所有成本。

四、工程工期

1、本项目监理工期应当在确保项目效率前提下按甲方指定的工期完成。乙方按甲方指定工期延后2天后,第3天起初每延一天按1000元赔偿,罚款最多不少于工程造价的5%。

2、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工期按施工、业主签证累计工期延后,乙方发生的降低成本由卖方协助向发展单位签证。乙方在下列情形出现3天内,就延误时间、内容和此后出现的降低成本费用向卖方及时要求报告,由卖方转报建设单位、监理并协助签证。

五、工程质量

甲乙双方承诺的市政公路项目效率为按现行有关质量验收标准验收(包含材料),必须保证一次性合格,且需要具有优质项目效率验评提出和甲方企业标准规定,不准出现使得乙方提供的材料或乙方施工品质现象导致对项目评比创杯的品质影响。如因为其材料或施工品质现象,导致项目效率验收不合格或阻碍项目效率评优创杯,除乙方无理由返工处理合格和满足优质项目效率验评提出外,甲方根据有关监管体系可视情对乙方作出质量处罚,乙方应无理由接受甲方的质量处罚。

六、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全面履行协议,确保乙方正常施工。

(2)提供乙方要求的有关本项目的技术资料。

(3)迅速协助乙方做好有关签证工作,对乙方提交的签证报告在3天内提交发展单位并协助督促重建单位签复。

(4)负责办好施工手续,需乙方协助的工作乙方无理由配合。

(5)督促乙方做好健康管理,文明施工。

(6)向乙方提供堆场、道路、设备作业等场地。

(7)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布置临时设施的场馆和临时用水水源、临时用电电路,乙方员工住宿由乙方自理,施工用导线电缆、开关箱、照明光源和机具、水费、电费等由卖方负责承担。

2、乙方责任

(1)全面履行施工协议,严格按现行标准、规程、规范和设计提出组织施工,严格履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的协议规定,确保正常施工。

(2)服从甲方、监理、建设单位的指挥和管控。

(3)服从甲方现场有关部门和职责人员的监管管理。

(4)负责其施工机具、设备和工人调配,乙方保证进场的机具系统能满足施工和甲方管理的必须,人员调配投入计划需要遵照甲方同意,现场监管力量才能满足施工和甲方管理的规定。

(5)因乙方原因导致的质量事故,乙方必须无理由按甲方和甲、乙两人协议的规定返工至合格,并承担由此形成的所有施工增加成本。

(6)进场后,按甲方要求立即向甲方提交甲方(或质监部门)界定为齐全完整有效的相关项目科技资料及其它相关资料。

(7)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各项检测和监管管理等。

(8)工种之间需要友好交往,相互配合,不得互相推诿扯皮。

(9)乙方施工工人家属探亲,禁止上工地现场,工地不安排住宿。如遇特殊情形应该由甲方同意核准,并由本人做好家属的健康教育工作,小孩更应由家属严加看管。如发生意外概由买方承担责任和所有款项。

(10)严禁在宿舍内用火做饭、随意拉电线和选用电饭煲,一经查实处扣留器具并经常罚款200元。如发生意外概由买方承担责任和所有款项。

(11)施工期间出现矛盾,应立即向到场负责人汇报,寻求商量应对,严禁聚众闹事,如在施工现场出现聚众闹事事件,不论有无条件经常罚款伍仟元;严禁在工地或宿舍内赌博,发现时每次罚款贰仟元,罚金在工程款中收取。如因触犯刑法、行政规章被抓捕公安机关处理,甲方不予承担其他责任和经济成本。

(12)乙方还需要和卖方签订劳务合同,员工薪资按劳务合同规定保障发放到每位学生。乙方劳务人员进入现场监理,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安全法规政策,一旦出现安全事件,查清理由如属乙方责任,按事件的实际代价由乙方自负外,同时追究相关责任,并视责任轻重采取重罚原则。

(13)出现安全事件应及时组织营救,并维护好现场,即刻上报甲方,严禁隐瞒事件不报。

(14)尽力配合甲方工作,做好上情下达,及时签署各级安全责任书,层层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制。

(15)乙方本协议经济责任人,为甲乙双方承诺的市政公路项目监理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带头遵纪守法,不准违章指挥,准确掌握安全、质量、进度、效益的关系,保证全员健康,施工顺利进行。

(16)尽力配合各项目部组织的健康知识培训,宣传及业余上课,并制定到每位员工,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增强以人为本的现场安全气氛。

(17)乙方必须保证专职技术、质量、安全员的到位,并明确履行职能房屋九游体育包干价竣工结算,如不到位甲方有权对卖方作出每人每月100元的处罚。

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乙方在施工中应明确按甲方要求进行监管,遵守安全生产操作守则,设置专

职安全员,并实行必要的健康防护机制,以保证施工安全。如因乙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而导致健康事件或其它事故,均由乙方负所有责任和分担全部经济负担及成本。乙方负责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和相关的健康生产、文明施工资料。

八、材料供应

本工程甲乙双方承诺的市政道路铺装所用的材料依照甲方与发展单位施工合同的有关承诺提出,由乙方按设计、建设单位和有关品质考核标准规定另行采购,各种材料品质需要由卖方、监理(建设方)按有关质量检测标准,会同乙方随机抽样且经法定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选用,及时做好进场材料清单资料。

九、质量验收

项目符合品质验收条件,乙方经甲方同意按现行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等规定组织质量考评,并告知甲方报送有关部门。甲方在收到卖方送交的资料包括考核报告后,积极协助乙方进行效率验收。如甲方在整个项目质量创优中涵盖到乙方工作内容,乙方应无理由配合。

十、工程款支付

1.乙方在签订协议时自愿缴交200多万人民币成为项目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其中100多万保证金于乙方正式施工后3个月内返回乙方,另外100万元保障金于乙方正式施工后6个月内返回乙方,不计其他利息。

2、乙方市政道路项目价款必须纳入甲方财务的统一监管。乙方应在每月25日前向甲方上报其完成的市政道路项目价款,甲方应尽快审核乙方上报的当期完成的项目价款,并责成建设方立即审核每月工程款项,随建设单位支付给卖方的项目款情形,按甲乙双方承诺的项目价款所占比重,及时支付卖方的项目款,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乙方上交完整有效的所有技术资料后,除留存甲方与发展单位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同比例质量保修金外,甲方应随建设单位付款情况按甲乙双方工程款项所占比重计算后,及时支付卖方的项目价款。其市政公路项目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给予所有结清。

3、乙方负责其监理的全部市政公路项目的品质保修,保修期限为三年如卖方工程完工投产建设单位后,在保修期内甲方通知买方对于其监理的市政道路项目质量保修,乙方未能在48小时内参与保修工作,或保修未能满足顾客提出,甲方有权自行安排维修,所产生的成本甲方有权单方面在乙方留存的保修金中扣回,如乙方留存的保修金不能够支付卖方代为售后的成本,则买方可向卖方损失,并向其问责相关司法责任,乙方对此应无理由接受。

十一、附则

1、乙方必须合理组织施工工人、机具、材料、资金,必须满足本项目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必须,严禁转包,一旦发现卖方有转包现象,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双方施工协议,乙方所完成的项目价款应无理由由卖方自行处理。

2、乙方应服从甲方的指挥和监管,严格执行项目部、公司的全部规章制度,自觉遵循有关司法、行政规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因监管混乱,质量、安全、工期不具备本协议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双方施工协议,另行安排施工团队施工。乙方所完成的项目款首先应满足弥补甲方的全部花费后,余款结算给卖方,对此乙方不得以其他原因加以放弃。

3.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执,双方应协调应对或请有关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协商、调解或和解不成,向项目发展所在地人民法庭诉讼。

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报送甲方企业经营处、分公司各壹份。

5、本协议由甲、乙两人经济责任人签字、按手印之日生效,工程款结算之日失效。

6.本合同于20**年9月6日订立。

甲方经济责任人(签字):乙方经济责任人(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手机: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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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气工程施工协议范本

煤气(天然气)项目施工协议范本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司法条例,结合本项目的详细情形,双方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

1.1工程名称:项目煤气管道工程

1.2工程地点:项目内

1.3工程内容:小区所有内外、住宅户内及商业场所(含超市、商场、学校、餐厅、会所、幼儿园等煤气预留接口),住宅约户;本项目包委托设计、包工包料、包质量、包施工安全、包报装、包管线检测费、包工程监理费、包施工、包验收、包点火、包税费。

1.4承包范围:

1.4.1设计和施工范围:从市政中压管——调压箱+各商业用气预留和住宅用气点。

1.4.2带九游体育住宅设计、施工要求:①煤气设计、施工到室外灶台煤气炉、热水器位置(含留铜垫片,包炉具转接软管及打火);②室内配管暗装;③煤气表设置生活阳台;④热水器设置生活阳台;(含计量普通家用煤气表,不含热水器、煤气炉)热水器安装另计。

1.4.3毛胚房公寓设计、施工要求:①煤气设计、施工到室外灶台煤气炉、热水器位置;②室内配管明装;③煤气表设置生活阳台。(含计量普通家用煤气表,不含热水器、煤气炉)④热水器报装另计。

1.4.4商业场所按甲方用气量预留管头。

1.4.5有关埋地管的桥面/路面铺设和恢复。

1.4.6图纸要求:煤气公司设计室所设计的项目施工图纸规定内容(含全部的设计更改、修改)。

1.5乙方分包工程:本项目不得分包。

1.6承包模式:包设计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施工安全、包税费、包工程验收、包点火、包工程施工费。以普通公寓,毛坯房一户两个热源点元/户包干;精九游体育,豪宅做暗埋管每户增加元;竣工后,清点户数按实结算;商业部份预留管道,费用由买方垫资敷设,待结算后由使用者将该款项予以支付给卖方。

第二条:总造价

2.1暂定总造价为人民币元整(¥元)。结算时公寓部分按普通房子和精九游体育户型清点结算,如有增多以甲乙两人现场签证确认结算。商业部分煤气工程等商业用户确定用途后,另签补充协议。

第三条:工期

3.1设计工期(包审批时间):合同签署后日内完成。

3.2施工工期:开工前天,甲方向乙方发出开工通知书。收到完工通知书后日内施工完工并通过初验。若因土建施工阻滞、变更原设计思路及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工期顺延。

第四条:工程品质标准和保修期

4.1工程效率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城市电力输配及应用项目暂行条例》及有关完善规定执行。

4.2工程保修按改造部有关条例执行,保修期为二年,保修期自建成验收合格签字日起计。

第五条:材料设备供应

5.1工程所需材料由买方购入供应到施工现场;产品成品材料由买方供样板给卖方、监理方看样板认可批准后,由买方购入供应到施工现场,工程设施(除甲方提供外)经甲方认可签字批准后(但并不解除甲方同意后,乙方对系统效率的确保),由乙方采购供应至施工场地(仓库)。

5.2材料系统供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如一方对材料系统有异议,应进行检测。如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持有异议一方负责,否则由采购方承担。

5.3施工中,由于甲方原因引起项目设计更改而造成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适用,甲方给予乙方适当的赔偿后,不适用的材料系统由乙方自行处理。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和结算

6.1甲方将项目款按本条要求转入乙方账户:,帐号:。

6.2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6.2.1甲方发出施工进场通知书且乙方提供正式的设计图纸给甲方后10天内,向卖方支付%工程备料款。

6.2.2完成户内立管,需装煤气表及进行外地管施工时,经甲方确认后10天内甲方支付%工程款。

6.2.3项目开工并验收合格,煤气公司点火后,甲方向卖方一次性缴纳%工程余款。

6.2.4甲方向卖方支付项目款时,乙方应向卖方提供特定金额的正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放弃付款。

6.3现场签证和结算

6.3.1现场签证

(1)因设计更改或卖方原因造成的协议清单内项目增减或产生合同清单外的签证项目时,乙方须在签证项目完成后五天内组织甲方和施工企业考核并递交签证办理(涉及到隐蔽项目的需要在隐蔽前告知甲方验收)。

(2)乙方应填写签证办理的资料以及:乙方应填写签证办理的资料以及:工程联系单(如由乙方发起的项目联系单,必须有卖方及监理的意见及签章盖章)、《施工现场签证单》(需要有项目量、有价格、有售价。工程量应附计算步骤,清单计价的应有价格预测表,定额计价的应有套价书)、现场复核计量的原始凭证(卖方工程部员工、乙方、监理方签字)及图片、工程设计图纸及图纸会审资料、签证的书面理由否定、对应本签证的单项项目考核单;合同外现场签证项目还应包含《单项(或分部)项目验收证明书》。

(3)左右资料由卖方签章确认有效。已签证确认的成本按含税造价处理(不再另外计算其他任何成本),到项目开工结算时按双方协商的收费模式计付。

6.3.2结算

(1)项目开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天内,乙方应填写以下结算资料:

房屋九游体育包干价竣工结算_钢结构电梯报价包干价_房屋竣工验收报告

1)工程结算书打印稿四份及电子文档一份,结算书印刷内容及排序为封面、《单项(或分部)项目验收证明书》、编制说明、计费表、分部分项结算书、主要材料用量价格表;

2)项目量计算书打印稿及电子文档一份;

3)项目建成设计资料(含项目建成设计图纸、图纸会审纪要、修改及更改通知书)一套(原件、独立编号装订);

4)现场签证单一份(原件、独立编号装订);

5)协议书一份(复印件);

6)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计划(经甲方确认)一份。

若乙方未按下列规定申报项目竣工结算资料,则买方有权拒收结算资料,由此产生结算工作拖延概由乙方负责。

(2)本项目的工程量按施工图纸及卖方签证计算。工程师和卖方收到买方提交的完整工程完工结算资料后60个工作天内,由卖方按照乙方实际完成并利用验收合格的项目量、甲方签证核实审定工程结算总价,双方应按项目结算总价进行核算。

(3)在项目结算时经甲方核实乙方没有根据图纸、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进行施工,或产生偷工减料的状况,则买方有权因卖方原因导致的此类事项不予结算,视乙方违约,由此产生的一切代价概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甲方责任

7.1提供本项目发展、政府等有关部委的批文复印件一套给乙方。提供施工用水、电源接驳点。

7.2开工前5天内完成由甲、乙方和设计方、监理方参与的施工图会审。

7.3委派现场工程师为现场监管代表,监督检测项目效率、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之后的品质验收及其他事宜。

7.4乙方与其员工之间的纠纷与卖方无关,甲方不推卸任何责任。

第八条:乙方责任

8.1提供8套设计图纸:在完工前5天内完成施工图会审,在开工前10天内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并送甲方。

8.2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品质、安全监管,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物件存放整齐,道路通畅。凡施工期间出现的施工品质、安全事故均由卖方负责并报告甲方、监理方及有关部门。

8.3委派为现场管理代表,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品质、安全等原因。

8.4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每月(季)末5天内向甲方报送月(季)度施工方案和开工报表,如不及时申报,甲方不予支付项目进度款。

8.5施工中如看到设计失败或明显不正确时,应以书面告知甲方。

8.6施工中因乙方责任引发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8.7对完工验收后保修期内看到的施工品质现象负责免费返修。

8.8工程完工后的场地修复。

8.9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职工需要在5天内撤离施工现场。

8.10在施工中,甲方发现卖方工程进度或项目效率等与协议规定或施工组织设计等不符时,甲方有权解除施工协议并推卸因此造成的经济责任。

8.11乙方必须在卖方指定的范围内搭设厂房,堆放材料、设备。

8.12乙方必须对其供应的设施承担质量保障。

8.13乙方在进场施工前,应与总承包单位协商确认各自的权力义务,在施工期间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但无须向总承包单位支付施工配合费或总承包服务费。

第九条:工程验收

9.1工程验收以施工图及证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更改书面文件、国家签发的施工及考核规范和品质验收标准为根据。

9.2隐蔽工程在乙方自检后填写记录表(范围、数量、质量等),以书面告知甲方检查。甲方接通告后3天现场复核,经检测合格并依照设计提出时由双方签字后方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若卖方自行隐蔽,甲方有权提出剥离或开孔,乙方应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测后再次覆盖或恢复,乙方应承担有关款项,且工期不得延期。

9.3工程(比如单项项目)竣工前3天,由买方通知乙方验收,并在完工后3天内验收完毕。工程内容及品质符合规定的,双方签字盖章,同时乙方将所有合理图纸资料(包含单位项目的全部程序和承包项目的完工验收资料)向乙方移交。如项目内容已经完成或品质不适合的,由乙方在商定的时限内补建或返修后再进行复核,直到符合规定为止,并按最终验收合格的日期为建成日期,由此产生的成本由买方承担。如实际竣工日期比协议承诺竣工日期推迟的,乙方应承担延期竣工的毁约责任。如卖方提出复核的,乙方应予配合,如检查合格,按协议要求的日期为竣工日期,复检费用由卖方承担;如复检不合格,复检费用由买方承担,乙方应无偿返修,工期不得延期。工程(含单项项目)未经考核,甲方提前强行使用,视为合格,由此而产生的品质或其他原因由卖方负责。乙方需确保竣工验收后15天内申请完煤气公司户内熄火所有手续,具备立即点火条件,并由煤气公司点火。

9.4工程完工后,在项目结算之前买方向乙方提交完整的完工图纸及资料各4份。需再次制作竣工图及所需份数的成本由乙方承担。

9.5在项目未利用验收前甲方提前使用的,并不收取乙方应承担的品质保障及保修责任。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甲方未能根据协议的要求履行,出现下列情况的,其负担由卖方承担,工期顺延:

10.1.1不按期交出施工场地、接通水、电资源;

10.1.2因图纸变更未立即送达乙方;

10.1.3不按期支付项目款达到20天(因卖方违约造成甲方延期付款的状况除外);

10.1.4因项目设计变更,使已完成的项目拆改;

10.1.5逾期组织验收;

10.2甲方如不能及时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须向卖方支付应付而未付钱的十分之五的违约金,但累积违约金金额不得少于合同总价的3%。

10.3乙方因本身因素不能按协议承诺的竣工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相当于协议总价的十分之五违约金,若卖方逾期超过三年仍无法通过完工验收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乙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并赔偿买方已付所有费用外,还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协议总价的20%的毁约金并赔款甲方因此而遭到的代价。

10.4乙方必须按本协议及附件、甲方确认的监理图纸、用料、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明确进行施工,保证品质,如不具备下列规定,甲方有权放弃验收,且对卖方进行赔偿,金额为元/次。乙方必须在卖方提出的时间内整改完毕。

10.5遇不可抗力的负担,报有关部门裁定。

第十一条:其他承诺协议

11.1工程保修期内,如租户要求因卖方原因的质量投诉,乙方应在接到买方或卖方指定的业主公司公告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如延期维修,甲方将予以委托,其维修经费由乙方承担。

11.2施工水、电设备由甲方接到小区,由乙方接到区内各施工地点并由乙方管理并损失水、电费,按现场要求缴纳。

11.3乙方施工前买方可以按照户型变化调整户数(如两户打通的调整等)并以书面方式告知买方,乙方必须配合甲方进行项目建设,且根据调整后的户数结算。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法

12.1本协议以及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思路、招标程序等的承诺如有不一致,解释顺序应为:本协议以及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思路、招标程序。

12.2本协议出现争议协商或和解不成时,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庭提起申诉。

第十三条、合同解除的处理

13.1在乙方根据本协议的承诺免除合同后,乙方除应向卖方支付特定的毁约金、退回甲方已付的所有费用并赔款甲方的所有索赔外,还应在乙方发出终止协议的通告之日起10天内完成退场工作,包括队员撤场并且材料的交接等工作,同时:

13.1.1若卖方还要乙方已完成的个别工作成效的,则双方按该个别工作成果进行核算,乙方应在收款后的10日内将乙方多付的货款退回甲方。

13.1.2若卖方不应该乙方已完成的工作成效的,则乙方应在买方通知之日起10日内缴纳甲方所有的已付款项。

13.1.3若卖方逾期向乙方退回上述费用的,每逾期一天,须向乙方支付相当于该个别款项的1%的赔偿金。

第十四条: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本协议正本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联系方式

15.1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并在本条款上标注的联络形式(包含:通讯地点及联络热线等)为合理的联系模式,若联系办法产生变更,乙方应立即以书面方式告知买方,乙方未以书面方式告知的,甲方按合同上标明的联络形式接收有关通告、文件,即视为该有关通告、文件送达乙方,乙方对因联系办法错误及未书面告知买方联系办法更改而导致的一切恶果承担所有责任。乙方的联系模式为:

单位名称:

通信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E-mail: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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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项目施工承包合同书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

上述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共同签署如下协议条约:

第一章合同一般规范

第1条词语涵义

改造项目施工协议文本,由发展项目施工协议条件(下述简称合同条件)和发展项目施工合同协定条约(以下简称协议条款)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约另有承诺外,应具备本条所具有的意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约承诺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垫付工程款项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合同协议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约承诺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合同协议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项目施工单位或工人对项目进行的监理。

6.总施工项目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托的施工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有特定许可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各级建设行政专员部门或其授权的项目造价管理部门。

9.工程效率监督部委:国务院有关处室、各级建设行政总监部门或其授权的项目效率监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约承诺具体内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款项,按有关条例或协定协议承诺的诸多取费标准判断的,用以支付卖方按照协议规定完成项目内容的对价总计。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尚未出现,经甲方确认后以提高预算方式支付的协议给付。

13.费用:甲方在协议给付之外,需要直接借贷的开销和卖方应损失的支出。

14.工期:协议条约承诺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约承诺的项目开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协议条约承诺的项目开工日期。

17.图纸:由卖方提供或买方提供经甲方代表同意,乙方用以施工的全部图纸(包含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施工场地: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计划中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要求的场地。

19.书面方式:根据协议出现的手写、打字、复写、印刷的诸多通告、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公报、函件及经过证实的电报、电传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战事、动乱、空中飞行物体掉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引发的爆燃、火灾,以及合同协议承诺等级左右的风、雨、雪、地震等对工程导致损坏的自然灾难。

21.协议条款:结合大致工程,甲、乙协商后签署的书面合同。

第2条协议程序及理解顺序

本协议的构成和理解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确定双方权力义务的纪要、协议;

4.招标承包项目的竞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程序;

5.工程量清单或确认项目造价的工程经费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规定。

7.经双方确定的函件、传真、电子邮箱等,将成为本协议的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第3条施工中需要使用合同协议承诺的国家标准、规范;国家没有特定标准、规范时,可使用合同协议承诺的市场或项目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合同协议承诺的时间向卖方提供一式两份承诺的标准、规范。

中国没有特定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合同协议承诺的时间和提出提供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同意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内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英文译本。本条所产生购买、翻译和建立标准、规范的成本,均由甲方承担。

第4条图纸

甲方在开工日期15天之前按合同协议承诺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按合同协议规定做好图纸保密工作。需要特定保密的机制收费由卖方承担。乙方需要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成本由乙方承担。

第二章双方一般责任

第5条甲方代表

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下列规定,行使合同承诺的权利,履行协议承诺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聘用有关详细管理员工,承担自己部分权力和职能,并可在其他之后终止这些委派。委派和终止均应提早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方式发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收据上达成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听到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得到书面告知,乙方对卖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立即得到书面告知,乙方应于卖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3天内指出书面告知要求,甲方代表在买方提出证实要求后3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乙方要求已被证实。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一,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要求书面电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电告后24小时内做出更改指令或持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方式告知乙方。紧急状态下,甲方代表提出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卖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持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出现的成本和给卖方造成的负担由买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延期。

3.甲方代表按协议承诺别墅九游体育公司,及时向卖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他承诺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将详细规定、需要的原因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告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分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成本,顺延因此拖延的工期,赔偿乙方有关代价。

4.实行社会监理的项目,甲方应当与施工人采取书面方式达成委托监理合同。甲方委托的总施工项目师按合同协议的承诺,部分或所有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权利,履行买方代表的职能,但无权终止协议中乙方的义务。甲方代表和总施工项目师易人,甲方应提早7天通知乙方房屋九游体育包干价竣工结算,后任再度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协议程序约定的义务和其事由内的承诺)。

第6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下列要求行使合同承诺的权力,履行协议承诺的职责:

1.乙方的规定、请求和公告,以书面方式由买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收据上达成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计划)和根据协议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状态紧急且难以与甲方代表联系的状况下,可采用保证项目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对策,并在实行方法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买方,由卖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成本,相应延期工期,责任在买方,由卖方承担成本。乙方代表易人应提早7天通知甲方,后任再度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协议程序约定的义务和其事由内的承诺)。

第7条甲方工作

甲方按合同协议承诺的时间和提出,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下面工作:

1.办理用地征收,青苗树木补偿,房屋征收,清除路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现场具有施工条件,并在完工后再次负责应对左右事项遗留现象;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内部接至协议条约承诺地点,并确保施工期间的还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镇公共路面的通道,以及合同协议承诺的施工场地内的大致交通干道,满足施工运输的必须,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监理场地的项目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正确;

5.办理施工所需这些证书、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公路专用线的报送批准手续(说明乙方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将水平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方式发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甲方进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附近地下管道和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的维护,并担负有关费用。

第8条乙方工作

乙方按合同协议承诺的时间和提出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畴内,按甲方代表的规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项目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同意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项目进度计划及对应进度统计报表和项目事件报告。

3.按项目必须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灯具、看守、围栏和保安等。如卖方未履行下列义务产生工程、财产和人身损害,由买方承担责任及所产生的成本。

4.按合同协议承诺的数额和提出,向卖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楼房及设备,发生的成本由甲方承担。

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监管要求,经甲方同意后申请有关手续,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成本,因卖方责任引发的赔偿除外。

6.已完工程未投产甲方之前,乙方按合同协议承诺负责已建成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之后出现破损,乙方自费予以清除。要求乙方采取特定方法维护的单位项目的部位和特定经济成本,在合同协议内承诺。甲方提前使用后出现破损的维修价格,由卖方承担。

7.按合同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道和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的维护工作。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条例。交工前拆除现场到达合同文件的规定,承担因触犯有关条例引起的索赔和赔偿(协议签署后领取的要求和非乙方原因导致的负担和罚款除外)。

乙方不履行下列各项义务,造成工期拖延和工期损失,应对甲方的索赔给予补偿。

第9条进度计划

乙方应在合同协议承诺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递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合同协议承诺的时间给予同意或要求更改意见,逾期不批准,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尚未同意。

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测、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规定要求完善机制,报甲方代表同意后执行。

第10条延期开工

乙方按合同协议承诺的复工日期起初施工。乙方不能及时开工,应在合同协议承诺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要求中止开工的原因和提出。甲方代表在3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批准延迟提出或3天内不予答复,可视为已批准乙方要求,工期相应延期。甲方代表不答应延迟提出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指出延期完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延期。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方式告知买方后可提前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导致的经济成本,相应延期工期。

第11条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提出乙方暂停施工,并在强调要求后48小时内指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中止施工,妥善维护已建成程,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向其指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同意后再次施工。甲方代表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要求处置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另行复。停工责任在买方,由卖方承担经济成本,相应延期工期;停工责任在买方,由卖方承担发生的成本。因甲方代表不立即做出答复,施工只能进行,乙方可觉得甲方已个别或部分实行协议,由卖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12条工期延误

对以下产生竣工日期延后的耽误,经甲方代表确定,工期相应延期。

1.工程量变动和设计更改;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运、停电、停气导致停运累计达到8小时;

3.不可抗力;

4.合同中承诺或卖方代表批准予以顺延的其他状况。

乙方在左右情况出现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此后出现的经济总额向甲方代表要求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遭到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迟提出已被证实。

非此类问题,工程不能按协议工期完工,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13条工期提前

施工中如需提早完工,双方协调一致后签署提前完工协议,合同开工日期可以提早。乙方按此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同意。甲方应在5天内得到同意,并为赶工提供便利条件。提前竣工协议以及下面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方法;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理由;

4.赶工措施的经济成本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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